為規范學校“新苗獎”、“春蕾獎”、“百花獎”、“金穗獎”的評選工作,以更好地激勵全體教師提升自身的綜合素養,促進學校發展,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評選標準
1、師德師風(10分)
認真貫徹教育方針,認真參加各項政治學習,推廣普通話,書寫規范字,工作表現突出(10分),表現良好(8分),有市級以上相關榮譽稱號加(3分),有區級相關榮譽稱號加(2分),有校級相關榮譽稱號加(1分)。
2、教學研究(20分)
(1)學科理論研究(5分):有較高的教育理論、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研究水平,主持過市級課題研究(5分);有一定的教育理論并主持過區級重點課題或參與過市級課題研究(4分);能遵循學科教育理論進行教學,或曾在教研組舉辦專題講座效果良好或參與校級課題研究(3分)。
(2)論文撰寫及成果獲獎(10分):曾在市級刊物上發表過具有一定水平的論文,或是學校市級課題研究報告執筆者,或有科研成果或論文獲市一、二等獎(10分);是學校區級課題研究報告執筆者,或科研成果或論文獲市三等獎、區一等獎(8分);區級刊物上發表過具有一定水平論文,曾在科研成果獲區二、三等獎(6分);是校級課題研究報告執筆者,或有校級交流的論文(4分)。
(3)教改實踐(5分):開過市級或區級公開課(5分);開過校級特色課、研究課等展示或帶教社團獲區級以上榮譽(4分);開過教研組公開課,或注重校本研究,并在校拓展課教學中形成特色(3分)。
3、教學質量(30分)
(1)工作量(10分):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量,工作主動、認真負責,或在完成本職任務的同時積極完成學校的兼職工作(10分);全面完成額定工作量,工作認真(8分);工作量不足,但工作認真,并積極完成兼職工作(6分)。
(2)教學效果(20分)
教學效果優秀,學科考試成績一貫超過學校同類班級并在區里領先(20分)。教學效果優秀,學科考試成績一貫超過學校同類班級(18分)。教學效果良好,學科考試成績一貫保持學校同類班級前列(16分)。教學效果一般,學科考試成績在學校同類班級以下(12分)。部分小學科如在無可比的情況下,滿工作量獲市級以上教學獎項(20分);獲區級以上教學獎項(18分);無市、區教學獎項,但教學效果得到教研組充分肯定的(16分);滿工作量效果良好(12分)。
4、公開評審課質量(20分)
按總分20分評審,根據公開課質量將分值定為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等。
5、教學指導、帶教及其它(20分)
(1)在學科教學中能起到指導、把關作用,善于解決教學中的疑難問題,在區學科領域內有一定知名度;所指導學生或青年教師獲市級學科競賽一、二等獎;或本身獲市級學科競賽一、二等獎(20分)。
(2)曾指導學生或青年教師獲市級學科競賽三等獎或區一等獎;或本身獲市級學科競賽三等獎或區一等獎(18分)。
(3)能很好地完成教學任務,并在備課組中起把關作用,曾指導學生或青年教師獲區級學科類競賽二、三等獎或教師本人獲區學科競賽二、三等獎(16分)。
(4)能順利完成教學任務,指導學生或青年教師或教師本人曾參加區學科類競賽獲低于區三等獎(12分)。
(5)能順利完成教學任務,指導學生或青年教師或教師本人在學校學科競賽中獲獎(10分)。
(注:本評審指標均為教師任現職或評選當年上推五年以來的工作及表現情況。)
(二)評選對象:
1、新苗獎:見習期教師參加。每屆評出見習期教師總數50%或參評教師數50%獲獎。
2、春蕾獎:初級職稱教師參加。每屆評出初級職稱教師總數40%或參評教師數50%獲獎。
3、百花獎:一級職稱教師參加。每屆評出一級職稱教師總數30%或參評教師數50%獲獎。
4、金穗獎:高級職稱教師參加。每屆評出高級職稱教師總數20%或參評教師數50%獲獎。
(三)評選時間:
1、新苗獎:每年4月—5月評選。
2、春蕾獎、百花獎、金穗獎:每年10月評選。三獎輪流評選,三年為一輪。
(四)評選方法:
1、教師報名參評。正確、如實地填寫報名表,并交相關資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2、教研組初評。由教研組組織參評教師進行評選,按所分配比例確定復評人選。
3、學校復評。由教導處和教師學科專業委員會組織評委對參加復評的教師進行全面的評審,并排出得分順序。
4、學校行政審核。學校行政會議對評審排序進行審核,并確定獲獎人選。
5、評選結果須公示“三個工作日”,聽取全體教職工意見。